关于举行第八届读书文化节系列活动—“春之声”校园歌手大赛和文艺节目展演活动的通知

当前阅读:       发布时间:2018-03-27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倡导优秀的、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营造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充分展示我校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引导学生确立正确的文化取向,畅想青春梦想,放飞青春理想,决定举行邹平一中第八届读书文化节系列活动—“春之声”校园歌手大赛和文艺节目展演活动。

二、主要内容及安排

校园歌手大赛

(一)海选阶段

1.参加人员:高一、高二级部学生

2.参加方式:以班级为单位,每班限报2个作品,人数、形式(可以独唱、组合等)不限,时间限制4分钟内。要求能够反映学校文化艺术建设成果,内容积极健康向上,充分展现师生的精神面貌、校园生活以及学校建设取得的巨大成绩。(备注:内容不够积极健康的可直接判零分)

3.组织方式:各级部自行安排海选的时间和地点,并选出10个优胜作品参加学校校园歌手大赛。

4.音乐特长生参加专业组比赛,高一高二共选出6人参加学校决赛。

5.实验班随本级部参加比赛。

(二)决赛阶段

1.比赛人员:高一、高二各10人,特长生6人

2.比赛地点:学校体育馆

3.比赛时间:4月2日18:40

4.参赛要求:作品内容积极健康向上;服装整洁文明,不穿奇装异服;时间限制4分钟内。

5.抽签安排:4月2日上午课间操准时到艺津阁二楼教室拷贝音乐并抽取参赛顺序,过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比赛。

6.表彰奖励:

①本次歌手大赛设校园十佳歌手10人,最佳表现歌手1人,最佳人气歌手1人,校园优秀歌手14人。

②将选拔部分优秀节目参加我校“春天送你一首诗”诗歌朗诵会、开学典礼等大型文艺活动;选拔部分优秀学生进入学校合唱团;高一、二级部将按各班表现给予班级和个人考核量化赋分。

文艺节目展演

1.参加人员:高一、高二级部学生

2.参加方式:以班级为单位,每班限报1个除唱歌外的文艺作品(舞蹈、相声、器乐、小品等均可),人数不限,鼓励创新。

3.比赛地点:学校体育馆

4.比赛时间:3月31日8:00

5.参赛办法:各班请于3月29日17点前将本班的节目名称、所需音乐等报高一或高二音乐办公室。

6.参赛要求:作品内容积极健康向上;服装整洁文明,不穿奇装异服;时间限制4分钟内。

7.表彰奖励:

将选拔部分优秀节目参加我校“春天送你一首诗”诗歌朗诵会、开学典礼等大型文艺活动;高一、二级部将按各班表现给予班级和个人考核量化赋分。

                                          

                 音乐教研室

                                                        201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