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一中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当前阅读:       发布时间:2016-02-23

为加强对学生的住宿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促进学生思想品德健康发展,创建文明、整洁、舒心、安全、和谐的休息环境,特作如下规定:

    一、宿舍管理要求

    1.内务

要求学生每天进行宿舍卫生清理,达到被子方正,床面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地面干净,窗明几净。

(1)牙缸、牙刷、暖水瓶等物品摆放整齐,床底鞋子摆放有序。

(2)定期擦拭门、窗玻璃、衣物橱,墙面无灰尘和蜘蛛网。

(3)宿舍内的被子统一叠放,床上无其他物品堆放,被罩、床单干净、平展,毛巾整齐地搭在晾衣绳上。

(4)地面洁净,无污渍、痰迹、泥沙、残渣等垃圾,阳台无垃圾。

2.宿舍文化

(1)要有个性,要美观大方、雅俗共赏,能较好的体现中学生的特色。

(2)字画和装饰品不要过于繁杂,不能出现歪、斜、残、旧等情况。不能有不健康的书画作品。

(3)禁止张贴明星照、卡通图片等不雅观的图画。

二、纪律管理规定

1.按作息时间进出宿舍楼。休息铃响后,宿舍管理人员要及时将宿舍楼门反锁,学生不得随便进出。若有特殊情况必须询问清楚,及时与班主任沟通,作好详细记录。

2.按时作息。午休晚眠铃响后,学生不能洗衣、说话、随便出入。

3.宿舍及走廊内禁止大声喧哗、唱歌、互相追逐嬉戏。

4.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公共设施。

5.禁止留宿外来人员,禁止乱串宿舍。严禁为私自外出学生打掩护、替宿。

6.严禁私自在宿舍引线加灯,严禁点蜡烛、蚊香,禁止使用电热锅、热得快、电热毯等存在危险的电器。

7.人走落锁,增强防盗意识,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

8.严禁打架斗殴、吸烟、喝酒、打牌、下棋等。

9.严禁带易燃、易爆、有毒、刀具、棍棒等危险品和器械进入宿舍。

10.严禁晚上私自外出,夜不归宿;严禁翻越围墙、爬越门窗。

三、保障措施

    住宿学生每学期每生10分,若扣完10分,将取消其6个月住宿资格。宿舍管理纳入班级量化管理,住宿生违反住宿相关规定将扣除本人和班级量化分。

1.不请假或伪造假条,私自外出,夜不归宿,每人次扣班级10分,扣个人10分;无假条者(班主任在查空床前电话告知宿管员),每人次扣班级3分,扣个人2分。

2.私拉电线、点蜡烛、蚊香者,每人次扣班级10分,扣个人8分。

3.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宿舍,每人次扣班级10分,扣个人8分。

4.在宿舍发生喝酒抽烟、打架斗殴等恶劣行为,每人次扣班级10分,扣个人8分。

5.不服从管理,欺骗、顶撞管理人员,每人次扣班级6分,扣个人5分。

6.故意损坏公物者,除按规定赔偿外,视情节轻重扣班级2—5分,扣个人1—3分。

7.擅自留宿外人、乱串宿舍、替宿、私自调换床位,每人次扣班级10分,扣个人8分。

8.休息铃前5分钟不回宿舍楼,每人次扣班级1分,扣个人1分;休息铃响后,仍在说话、洗衣、洗澡,每人次扣班级3分,扣个人3分。

9.在宿舍、走廊乱扔垃圾、乱倒污水,在墙壁上乱涂乱画,一经发现责令改正,并扣班级2分,扣个人1分。

10.禁止将饭菜带入宿舍,每人次扣班级2分,扣个人1分。

11.对其他情节严重、影响较大,并给学生宿舍管理带来安全隐患的恶劣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邹平县第一中学

                     2016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