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一中依法治校进入新阶段
当前阅读: 发布时间:2023-11-03
邹平一中一贯坚持依法治理,是“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为进一步强化专门法律人才培养和使用,提升依法治校水平,促进学校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司法部关于印发<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的通知》、《山东省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2022年邹平一中通过积极申请,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公职律师岗位,成为滨州市中小学校中首批公职律师设岗单位。从此,邹平一中依法治校迈上新台阶。
为保障公职律师有效履职,2023-2024学年初,邹平一中公职律师办公室在学校务本楼西配楼二楼挂牌。公职律师,是指任职于本单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依法取得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工作证书,为本单位及相关单位和人员提供法律服务的在职在编事业人员。邹平一中现任公职律师是韩兆恩同志。
为推动依法治校走向深入,提高公职律师履职能力,2023年10月,邹平一中根据有关部门安排,派遣韩兆恩同志到山东政法学院,参加山东省中小学教师和校园长省级集中培训项目之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省级示范性培训。
我们坚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完善学校管理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办事,邹平一中依法治校工作就一定能达到更高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