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一中2013年关于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实 施 方 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北京大学2013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实施方案》要求,遵循“学生自愿报名,程序信息公开,确保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邹平一中“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实施方案。
第二章 推荐名额
第二条 2013年北京大学分配我校推荐名额1人。
第三章 推荐方案
第三条 按照《实施方案》的规定,被推荐学生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志向远大明确;
三、具备发展潜能,有强烈的好奇心;
四、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五、综合素质全面,学科特长突出;
六、根据北大招生办要求,我校本次推荐仅限于理科生。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推荐:
一、不孝敬父母;
二、不关心他人,从未参与过社会公益活动;
三、有不良诚信记录;
四、考试作弊、受过处分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第四章 遴选程序
第五条 根据《北京大学2013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如下遴选程序:
一、制订《邹平一中2013年北京大学“校长实名推荐制”人选选拔办法》,并公示一周。
二、学生申请。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北京大学2013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申请表》,并上交各类获奖证书原件。
三、初审。学校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根据基础学业成绩按推荐名额的5倍考查确定面试入围名单。
四、面试。学生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个人陈述(5分钟)、专家提问(10分钟),专家组独立打分,确定面试成绩。
五、推荐。推荐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成绩,确定推荐学生1人。综合成绩包括基础学业成绩和面试成绩,其中基础学业成绩占综合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六、公示。推荐学生名单在邹平县第一中学官方网站和校园公告栏中公示一周。
七、被推荐学生与学校签定诚信承诺书,承诺如获北京大学面试通过,2013年高考第一志愿必须填报北京大学,不得改报其他高校。
八、校长向北大实名推荐,学校一并提交相应申请材料。
第五章 时间安排
第六条 11月14日下午,学校将根据学生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学业及综合素质排名并确定进入面试学生名单;11月15日下午举行推荐面试环节,最终确定1名推荐人选;11月16日至22日,公示推荐人选。11月22日后,学校向北大递交推荐人选材料。
第六章 监督投诉方式
第七条 邹平一中监督投诉电话:0543-4260669。来信请寄:邹平一中校长办公室。
第八条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学校办公会。
邹 平 县 第 一 中 学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日
邹平一中“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实施领导小组
组 长:杨树海
副组长:鲁 冲
组 员:朱伟国 王淑明 韩爱红 牛传勇 贾云涛 杨长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