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一中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在过街天桥上、地下通道内发生突发事故时的应急反应能力,建立和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总则
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突发事件发生后,对校园受困师生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
2.突发事件应急机构
成立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指导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3.工作目标
⑴加强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突发事件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⑵完善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突发事件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⑶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突发事件发生而危及师生安全,造成财产损失。
4.突发事故的应急反应
根据突发事故的发生情况,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反应和处置。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师生的安全。
⑴学生在过街天桥上、地下通道内行进过程中发生停电、火灾、坍塌等事故时,所有在校教师及工作人员要及时赶赴现场参加救援和疏导。
⑵值班人员及时拨打学校领导及警卫室电话,汇报发生的事件。同时,要稳定学生情绪,组织学生要快速撤离出事地点。
⑶值班人员带领学生及时撤离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将学生带到操场、门口广场等空旷的地带。受伤师生要及时送往医院救治或就地对伤员实施救护,并根据实际情况营救尚未脱险师生。
⑷紧急撤离时,学生应听从值班教师指挥,停止一切活动,同时互相照顾,帮助弱小、有病、受伤的同学迅速地撤离现场。如果安全通道被破坏,导致无法安全撤离时,要稳定学生情绪,引导学生转移到相对安全区域,等待救援。
⑸发生漏水、漏电现象危及学生安全的,应立即切断电源(消防用水除外)。
⑹保障人、财、物及时到位,尽最大可能保证师生生命安全,使损失减少到最小。
⑺除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外,人为引起的灾害应注意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5.突发事故的预防原则
⑴加强日常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各级部、班主任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教育学生在通过过街天桥及地下通道时严禁追逐打闹、拥挤攀高、乱扔果皮纸屑、乱涂乱画。
⑵加强日常检查,杜绝安全隐患。总务处工作人员要定期检查过街天桥上与地下通道内的线路、电器、照明、通风等公共设施,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定期做好维护维修工作,努力避免意外事故。遇到雨雪天气,要预先采取有效地应对措施(撒盐或清理积水、积雪),确保过街天桥及地下通道无积水、积雪、冰块等。
⑶加强日常监管,防范安全事故。督察、级部及保安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认真值班,维护学生人身安全。
⑷晚上如遇停电、突然断电等意外情况,值班教师立即上报的同时,要引导学生走大门。
附: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突发事件应急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杨树海(校 长)
副组长:冯长春(副校长) 鲁 冲(副校长)
刘 峰(工会主席) 周学文(校长助理)
朱伟国(校长助理) 王淑明(校长助理)
韩爱红(校长助理) 吕素芝(校长助理)
组 员:朱 毅(办公室主任) 由伟强(安全办主任)
李凤军(总务处副主任) 赵卫东(高一一区主任)
耿 军(高一二区主任) 周建国(高二一区主任)
李 锋(高二二区主任) 牛传勇(高三一区主任)
杨长春(高三二区主任) 王 颖(艺体部主任)
孙宪镁(安全办副主任) 张波业(总务处副主任)
二、工作小组
组 长:冯长春
副组长:周学文 朱伟国 王淑明 韩爱红 吕素芝
组 员:朱 毅 由伟强 李凤军 赵卫东 耿 军
周建国 李 锋 牛传勇 杨长春 王 颖
孙宪镁 张波业 督察组值班人员
级部全员值班人员 保安人员
三、 突发事件应急机构联系电话:4260001 4260036
邹 平 一 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