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光荣在党50年”党员颁发纪念章

当前阅读:       发布时间:2021-07-06

为庆祝党的百年华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定在这一伟大时刻,首次向健在的截至2021年7月1日党龄达到50周年、一贯表现良好的党员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充分体现了党对老党员听党话、跟党走的充分肯定和最高褒扬,体现了党对老党员的亲切关怀。

 

 

6月28日上午,邹平市教育系统召开庆祝建党100周年表彰大会,为“光荣在党50年”的老党员颁发纪念章。我校退休老干部李清明上台受奖,并作为“光荣在党50年”党员代表发言。

 

 

6月29日,学校党委为其他4名“光荣在党50年”党员夏方孝、耿玉德、孙秀贞、崔秀美颁发纪念章,并向他们表示热烈的祝贺和崇高的敬意。

我校“光荣在党50年”党员李清明同志,82周岁,党龄55年;夏方孝同志,81周岁,党龄55年;耿玉德同志,71周岁,党龄52年;孙秀贞同志,81周岁,党龄62年;崔秀美同志,77周岁,党龄55年。